法律问题
朝微电子:发行人历史上存在职工持股会、兴业基金会及工会代持股权,后续清理并发生原持股人员股权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3-02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初股权结构中存在工会代持职工个人股。2018年12月,为还原股权关系、彻底解决代持问题,朝阳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工会转让股权,152名持股人员通过4家持股平台持有朝阳有限股权,10名持股人员直接持有股权。法律意见书披露,历史上曾通过其他自然人、职工持股会(兴业基金会)或工会代持朝阳无线电出资的人员累计561名;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相关人员通过退出、继承、转入4个有限合伙企业或本人直接持有等方式解除股权代持关系。2019年7月,佟宝生等155人以股权转让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及第三人刘志峰,请求确认其仍持有公司出资并要求行使股东权利;2020年4月13日经法院调解,原告确认已依据生效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全部出资,针对涉案出资再无争议和纠纷。法律意见书还披露,4个合伙企业股东系为规范股权结构、解决工会代持而设立,均未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备案,经核查未实施公开或非公开募集基金行为,均不属于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