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朝微电子:发行人主要不动产已办理权属登记,但部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存在抵押担保。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3-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朝微电子
审核编号
77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0页至第1-1-101页;第1-1-284页;第3-3-1-61页至第3-3-1-6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自有房屋建筑物,辽(2019)朝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983号项下厂房、变电所、锅炉房、机电车间、办公楼存在抵押权,抵押权人为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公司拥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辽(2019)朝阳市不动产权第0005983号及辽(2020)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2016534号土地使用权他项权利均为抵押;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主要房屋建筑物不存在租赁情形。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名下拥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12处房屋所有权,并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中一块土地的地上房屋为发行人与朝阳银行汇通支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1,600万元,期限为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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