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朝微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正式批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1-03-02 · 终止

公司名称
朝阳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朝微电子
审核编号
77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57页至第1-1-259页;第3-3-1-70页至第3-3-1-7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研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拟在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75号建设研究试验中心大楼一栋,发行人已取得该土地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及相关审批事项。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已就研究试验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取得朝阳市双塔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尚未取得该项目的环评备案正式批复。朝阳市双塔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已出具说明,确认该项目主要审批环节和步骤已完毕,获得批准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同意公司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行政许可,公司可以持该文件先向有关部门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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