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信科技:II-VI通过绰丰投资、联升投资享有反稀释及董事、监事提名安排,以及历史间接代持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02-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富信科技
审核编号
558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8页至第1-1-60页;第3-3-1-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2年10月,II-VI通过下属公司绰丰投资、联升投资与刘富林、刘富坤签署《附属协议》,约定反稀释条款、II-VI有权提名2名董事和1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配合、违约责任及仲裁等安排;反稀释条款于发行人上市之日起自动失效,委派董事、监事相关条款根据2020年9月24日《终止协议》于发行人上市当日自动终止。注册稿还披露,2008年6月东升国际将10.2%股权转让给绰丰投资曾涉及间接代持,后II-VI收购绰丰投资100%股权,相关代持已解除,交易双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股份代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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