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光信息:发行人历史上通过工会实施员工持股并存在2015年7月违规增资情形,后通过调整员工持股平台及回购注销减资予以规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2-24 · 终止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在2000年发起设立时根据当时有效规则通过国光信息工会设立并实施员工持股,2015年调整员工持股方式,由持股员工通过合伙企业对发行人持股;发行人2015年7月增资行为存在违规情形。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12月发行人回购减资,拟回购减资股份数量为2,687.3011万股,其中国光壹号20,693,553股、国光贰号至捌号合计6,179,458股,2019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减资完成后股本为101,126,989股。招股说明书另披露,截至签署日,公司通过国光贰号、国光叁号、国光伍号、国光陆号、国光柒号和国光捌号等6个有限合伙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参与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员工持股平台遵循“闭环原则”,不属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登记备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