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百子尖:收购美国微觉视、香港微觉视及其下属主体时存在基本盈利金和或有盈利金安排,其中或有盈利金曾与发行人能否完成中国大陆首次公开发行挂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1-02-22 · 终止

公司名称
杭州百子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百子尖
审核编号
81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52-54页、第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17年7月完成对美国微觉视和香港微觉视及其下属主体的收购,该次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对价包括首付款、分期款、基本盈利金、或有盈利金四部分。基本盈利金约定如微觉视实体交割后三个完整财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达到约定金额,买方应向管理团队支付320万美元,管理团队曾有权按市场公允价值以认购不超过18.7%香港百子尖股份的形式收取基本盈利金,并在百子尖完成中国大陆首次公开发行后向百子尖有限出售该等股份。或有盈利金约定,如微觉视实体平均年度合并净利润高于1,800,000美元,买方应向香港微觉视少数股东支付按公式计算的或有盈利金,且如果百子尖未能完成中国大陆首次公开发行,香港微觉视少数股东不得收取或有盈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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