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紫泉能源:报告期内曾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借款及关联方资金拆借事项,并已采取结清、制度约束及承诺措施。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2-22 · 终止

公司名称
紫泉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紫泉能源
审核编号
7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76页、第188-191页;法律意见书第29页、第37-3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育华曾向公司借款269.45万元,上述借款共计息2.44万元,已于2017年归还184万元、2018年归还87.88万元。关联方往来余额表披露,2017年末存在上海敬道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借款916.67万元、王育华借款87.88万元等其他应收款;2020年3月31日仍存在镇江市扬子江勘测有限公司借款262.00万元。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及资金拆借,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与除镇江市扬子江勘测有限公司外的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均已结清,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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