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柔宇科技:开曼柔宇层面员工期权终止及回购尚有少数被授予对象未签署终止协议,存在潜在争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1-02-10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柔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柔宇科技
审核编号
82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79-81页;法律意见书第79-8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开曼柔宇实施2019年股份激励计划,奖励池为5亿股,并与拟激励员工签署期权授予文件;开曼柔宇设立前,公司通过美国柔宇或Royole Corporation名义向员工授予期权,并在开曼柔宇设立后通过邮件确认方式转移至开曼柔宇。截至开曼柔宇董事会决定终止期权计划前,开曼柔宇共向1,123名被授予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均尚未满足行权条件。2020年6月21日,开曼柔宇董事会同意终止全部期权激励计划并与被授予人签署终止/回购协议;发行人、美国柔宇及/或开曼柔宇与1,093名被授予对象/离职员工一致同意终止期权协议及安排,其中375名已离职员工由开曼柔宇协商回购其全部期权。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仍有30名被授予对象未签署终止协议或期权回购相关文件,其期权数量占开曼柔宇全部摊薄后总股本的0.7125%。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