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菱电电控:发行人需证明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关联交易。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2-1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菱电电控
审核编号
54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08-211页、第16-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担保的情况。公司披露其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王和平、龚本和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