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深科达:发行人拥有的人才租赁住房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且仅享有有限产权,深圳主要租赁厂房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需要关注资产权属、租赁稳定性、搬迁、行政处罚及生产经营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1-02-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深科达
审核编号
42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41页至第1-1-153页;第3-3-1-26页至第3-3-1-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共有8处房产,均为人才租赁住房,主要用于员工住宿,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公司仅享有有限产权,不得自行转让、对外出租、抵押。发行人深圳租赁厂房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原因为相关建筑物属于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建筑;租赁房产包括宝安区福永街道征程二路2号相关厂房及办公场所,为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2019年12月23日出具证明,证明相关房产未纳入城市更新拆除重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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