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美迪凯: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及2017年度通过关联方进行银行贷款受托支付转回的“转贷”行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2-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美迪凯
审核编号
45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5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向关联方拆入资金、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况,相关拆入资金截至2019年9月末已全部清理,拆出资金截至2018年末已全部清理,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提利息。2017年度,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要求,公司存在先将银行委托贷款支付给关联方台州思铭及美迪凯进出口,然后由对方返还的“转贷”行为,涉及台州思铭1,200万元、美迪凯进出口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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