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丹娜生物:发行人无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租赁取得,部分租赁房屋或土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部分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需关注租赁资产权属和租赁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1-25 · 终止

公司名称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丹娜生物
审核编号
7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43-44页、第146-147页;法律意见书第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名下不存在自有房产,共租赁主要生产经营使用房产7处并均签订租赁协议;招股说明书列示的主要房屋租赁中,序号5、6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出租方为自然人,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马路镇马东路,面积分别为200平方米、250平方米,所涉土地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序号4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发行人名下无自有土地使用权,共有1处租赁用地,面积1,200平方米,用于养殖鲎,该土地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发行人还披露经营场所租赁风险,即租赁合同可能不能继续履行、到期无法续租、租金上涨或出租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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