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丹娜生物:发行人及相关主体需满足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等发行上市合规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诉讼、仲裁及司法执行 · 2021-01-25 · 终止

公司名称
丹娜(天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丹娜生物
审核编号
7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183页、第323-324页;法律意见书第25-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最近三年一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无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最近3年不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亦未涉及重大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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