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锐芯微:报告期外虚拟股权激励终止后,离职员工可能就已终止激励方案提出补偿或履约主张。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1-25 · 终止

公司名称
锐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锐芯微
审核编号
64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7页;第3-3-1-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2008年7月至2017年1月期间锐芯微有限曾陆续授予41名激励对象虚拟股认购权,截至2018年5月均未实际出资认购、未行权。2018年5月,考虑到虚拟股权激励合规性,实际控制人罗文哲决定终止该等虚拟股权激励并自愿个人给予补偿,其中40名激励对象接受补偿或参加员工持股平台并确认此前虚拟股认购权全部作废;另有1名激励对象已于2012年12月离职、未领取补偿。该离职员工协议约定认购期为虚拟股权被激活后90日内,未在认购期内实际出资认购,权利依约自动终止,但存在将来提出补偿等诉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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