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光华科技:光华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因审计导致股改基准日净资产较原折股方案减少,需调整折股方案并判断是否造成出资不实或影响设立合法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01-25 · 终止

公司名称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光华科技
审核编号
47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光华有限于2017年8月1日整体变更为发行人;天健审〔2020〕5293号审计报告显示,光华有限股改基准日经审计净资产为179,687,437.38元,较原折股方案所依据的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净资产减少5,909,426.75元。2020年4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计追溯调整导致折股净资产减少及调整折股方案等事项的议案;股改基准日、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调整净资产减少部分对应的资本公积。2020年5月1日,天健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整体变更时注册资本已实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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