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鸿铭股份:发行人曾因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同意即投入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而受到环保行政命令及罚款。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1-01-19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7年6月28日,东莞市环境保护局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因发行人机械设备装配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开工建设且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竣工环保验收,责令停止使用;2017年7月17日因未审批被处以1万元罚款。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复函确认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除上述记录外自2016年1月1日至相关核查日无其他环境违法行政处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