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纵横股份:发行人仅认定任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而未将任斌、王陈、陈鹏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同时存在一致行动协议及补充协议对表决分歧处理机制的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1-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任斌直接持有发行人31.21%股份,并通过担任永信大鹏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永信大鹏持有的13.70%股份;王陈持有20.81%股份,陈鹏持有9.18%股份。三名创始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补充约定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以任斌对待决事项的意见为准。发行人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安排显示,任斌长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并能对董事会成员选任、重大经营决策及重要人事任命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