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泰新光:发行人历史上存在通过郑耀、普奥达向员工授予股份权益、股票收益权及股份代持安排,涉及股权清晰、历史股权激励及申报前清理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1-1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定向增发中,郑耀认购的17.50万股中10.50万股系为19名员工代持;郑耀还通过普奥达向11名员工授予合计27.00万股股票收益权。2019年10月资本公积转增后,相关代持及收益权对应股份数量相应调整。2020年3月,为解决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授予员工股票收益权、股权代持等问题,郑耀、普奥达分别向杰莱特转让20.00万股、66.00万股,使相关员工通过杰莱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