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四方光电:发行人及广东风信报告期内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01-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四方光电
审核编号
43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43页、第81页;法律意见书第10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2017年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12.68%,广东风信2018年设立初期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66.67%,超过10%;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比例均已降至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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