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正济药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曾受到税务、环保、消防、安全生产、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行政处罚,需判断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发行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0-12-25 · 终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受到的行政处罚包括:正济药业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设施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被罚款5,000元;因2017年度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被罚款200元;因填报的“长江经济带危险废物排查表”与“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系统”申报数据不符被罚款10,000元;因三废仓库搭建雨棚占用防火间距被罚款20,000元;因研发楼一楼室内消火栓内水带被挪用被罚款20,000元;因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被罚款10,000元;因2018年度个人所得税未按期申报被罚款300元;因危废暂存库防雨措施不到位、地面积水、墙壁未采取防渗漏等有效防护措施且不符合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标准被罚款30,000元。南京友杰因购入1.15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镁屑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报备购买物品种类、数量及流向被罚款1,000元。南京研究因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被罚款1,440元;因实验室柜子存放高氯酸等易制爆化学品但未按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治措施被罚款1,000元;因未如实记录存储、使用高氯酸等易制爆化学品的数量、流向流量信息被罚款1,000元;因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被罚款7,500元。苏州正济因RTO报备停运检修期间三、四、六车间及污水站废气仅通过喷淋设施处理、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且在线仪数据显示严重偏高,被罚款48,000元并被责令一个月内完成改正。招股书披露,除上述行政处罚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劳动社保、工商、税务、安监、药监、土地、环保、海关等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