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淼科技:实际控制人曾因信息披露义务及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对发行条件及公司治理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2-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富淼科技
审核编号
4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披露,2017年2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施建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鉴于施建刚认购东华能源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存在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决定对施建刚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法律意见书同时披露,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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