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淼科技:发行人2017年因废气排放超标受到责令改正及罚款10万元的环保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0-12-2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富淼科技
审核编号
46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79-180页;法律意见书第27-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2017年9月6日,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对发行人单体一车间、单体二车间废气排放口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单体一车间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超过相关排放标准。凤凰镇政府认定发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于2017年10月26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责令改正及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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