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淼科技:发行人已实施核心运营层持股计划,通过三家员工持股平台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已终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12-2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实施核心运营层持股计划,通过鸿程景辉、翔运富通、瑞和润达三家持股平台,对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层人员、核心岗位人员、优秀员工、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三家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包括已辞职员工。
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12-24 · 注册生效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实施核心运营层持股计划,通过鸿程景辉、翔运富通、瑞和润达三家持股平台,对发行人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层人员、核心岗位人员、优秀员工、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实施股权激励;三家持股平台合伙人均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包括已辞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