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雷德: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废气、固体废物、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并将部分环保业务委托关联方北方红外处理,需说明环保合规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关联交易及关联方 · 2020-12-23 · 终止

公司名称
云南北方奥雷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雷德
审核编号
37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6页至第1-1-87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企业,运营过程中产生酸碱废气、有机废气、废金属渣、废硅片、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冲洗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噪声等污染物;公司与北方红外签署《环保(委托)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工业管道污水、工业废液、固体废弃物存放、环保检测等环保业务,报告期内每年发生环保处理服务费5.84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情形,并取得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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