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微导纳米:发行人与韩国NCD株式会社存在专利侵权诉讼,NCD株式会社诉发行人案件一审驳回后已上诉,二审尚未开庭,涉及涉诉产品是否侵权、对持续经营及海外销售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0-12-15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微导纳米
审核编号
58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49页至第1-1-351页;第3-3-1-52页至第3-3-1-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6月20日,公司以NCD株式会社销售的薄膜沉积设备使用方法侵犯公司ZL201610174023.3号发明专利为由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该案于2019年10月撤诉。2019年5月9日,NCD株式会社以公司生产销售的“AL2O3原子层沉积设备-夸父系列原子层沉积镀膜系统”落入其ZL201110434373.6号发明专利保护范围为由起诉发行人,请求停止制造、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赔偿300万元,并承担律师费和公证费等104,217.48元。2020年5月6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一审判决,认为发行人被诉KF550D型设备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NCD株式会社全部诉讼请求。2020年5月29日,NCD株式会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二审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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