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之江生物:注册稿阶段,发行人仍存在3名“三类股东”,其中游马地5号基金为开放式基金,需关注《资管新规》过渡期整改及锁定期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0-12-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之江生物
审核编号
519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81页至第1-1-85页;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发行人共有3名“三类股东”:东安新三板1号私募投资基金持股440,000股、占0.3013%;游马地5号新三板股期混合私募投资基金持股90,000股、占0.0616%;晟川永晟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股72,726股、占0.0498%,合计占0.4127%。相关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管理人已完成登记;东安1号基金处于正常清算,游马地5号基金为开放式基金,晟川三号基金仍处于存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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