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赛克赛斯:股改前发行人存在集团内资金拆借及关联担保,涉及发行人独立性、资金占用及内控规范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12-08 · 终止

公司名称
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赛克赛斯
审核编号
64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63页、第174-176页、第177-178页;法律意见书第2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11月股改前,实际控制人对集团内资金使用进行统一调度,导致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及往来。报告期初,发行人与集团其他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应付款合并计算后的其他应收款净额为2,075.73万元;集团其他关联方存在3笔大额借款1,024.25万元、1,817.46万元及2,667万元,并按4.6%计算资金占用费,最终共向发行人归还本息5,826.43万元。2018年3月,发行人为赛克赛斯医药销售在齐鲁银行综合授信项下债务提供3,250万元担保,该担保已于2018年9月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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