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亿腾景昂:控股股东相关方曾签署《购买选择权协议》,珠海盘实在特定条件下享有购买EOC Pharma Limited股权的权利,需关注该安排对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12-03 · 终止
公开摘要
2018年6月20日,Ni Xin(倪昕)及其控制的亿腾医药(中国)有限公司与珠海盘实签订《可转债投资协议》,珠海盘实认购总计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可转债。同期,Eddingpharm Group (Cayman) Holdings Limited与珠海盘实签订《认股期权协议》,Sure Charm、Ni Xin(倪昕)及珠海盘实签订《购买选择权协议》。根据《购买选择权协议》,在珠海盘实未将可转债转换为亿腾医药(中国)有限公司股权的前提下,珠海盘实有权在约定条件下要求Sure Charm向其转让一定价值的EOC Pharma Limited股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珠海盘实未转换可转债,未要求Eddingpharm Group (Cayman) Holdings Limited增发股份,也未要求Sure Charm转让EOC Pharma Limited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