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派能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多层股权代持及委托投资安排,需关注代持建立、解除及股份权属清晰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2-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派能科技
审核编号
48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5页;第3-3-1-10页至第3-3-1-1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景和道在2015年对派能有限增资时,部分出资系代许兰卿、陈楚标、金晟融通出资;陈楚标出资中又包含为陈锡群代为投资的部分。2018年8月,景和道分别向许兰卿、金晟融通转让股份,以解除许兰卿、金晟融通与景和道之间的代持;其后陈楚标与金晟融通、陈锡群与陈楚标之间的相关代持或委托投资关系亦已解除。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及前身历史上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已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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