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伟创电气: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在册人数不一致,存在委外代缴情形,并使用劳务派遣人员,需要关注社保公积金补缴、处罚、劳务派遣合规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0-12-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伟创电气
审核编号
427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2页至第1-1-76页;第3-3-1-3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在册人数与实际缴纳社保、公积金人数存在差异,主要涉及当月新入职员工、退休返聘员工、离职后缴纳人员及1名员工由中智公司代发工资并代缴社保公积金。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劳务派遣人员分别为17人、7人、5人,占公司在册人数与劳务派遣人员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2.56%、1.22%、1.14%,主要用于生产员工、门岗保卫、保洁等辅助性、临时性、替代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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