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兴嘉生物:发行人通过供应商受托支付并转回贷款资金,是否构成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及发行条件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客户、供应商及业务真实性 · 2020-11-26 · 终止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通过供应商取得银行受托支付贷款资金后由供应商转回发行人的情形,涉及长沙银行汇丰支行、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等贷款。相关金额为2017年1,348.49万元、2018年787.73万元、2019年55.00万元。供应商收到贷款受托支付款项后及时转回发行人,资金用于日常营运,供应商未收取资金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