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航亚科技:2018年第二次定向发行涉及国有股东持股变动,未办理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是否影响该次发行及发行人历史沿革合法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无锡航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航亚科技
审核编号
43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13页;第1-1-5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2018年4月第二次定向发行时,国有股东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发行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发行人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但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就该次评估办理备案。国务院国资委于2020年1月8日出具《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确认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2,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10.32%,股份性质为国有股东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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