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明微电子: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明微技术在报告期前曾存在委托持股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1-1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明微电子
审核编号
4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5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明微技术于报告期前曾经分别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明微技术的委托持股已经解除,律师已访谈委托持股当事人并取得其书面确认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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