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杭华股份:报告期内发行人控制权由杭实集团与TOKA共同控制调整为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共同控制,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TOKA持股比例较高及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1-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初,杭实集团与TOKA根据2013年8月15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合计持有发行人96.67%股权,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2018年3月26日,杭实集团与TOKA签订《终止协议》,原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同日,杭实集团与协丰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持有发行人53.33%股权并对发行人形成共同控制。2019年4月28日,协丰投资受让TOKA持有的发行人480万股股份,转让完成后杭实集团持股50.00%、TOKA持股44.67%、协丰投资持股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