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致软件:发行人历史上数次增资涉及原国有股东持股比例变化,相关增资未进行资产评估,需关注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0-11-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2003年6月、2004年11月、2004年12月、2006年12月、2008年7月增资过程中,原国有控股股东上海贝岭、新新投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相关增资未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相关规定履行资产评估程序。文件同时披露,部分增资系依据投资协议及员工激励安排实施,部分增资价格高于每股净资产,相关事项经股东会审议并办理工商登记;2013年上海贝岭、新新投资转让所持股份时已履行评估备案及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