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科合达:离职员工就早期股权激励口头承诺提出补偿要求,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权激励预留及代持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0-10-16 · 终止

公司名称
北京天科合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科合达
审核编号
6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3-3-1-48页至第3-3-1-5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名2008年已从天科有限离职的员工称其曾为天科有限创始团队成员,当时管理层曾口头承诺给予股权激励,因公司尚未兑现而要求补偿。2006年合作经营合同约定新加坡吉星蓝光持有的天科有限10%股权预留给关键管理层;2007年董事会原则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但需股东会批准后实施;2009年陈小龙根据《委托持股协议》代持用于股权激励的12%股权;发行人历史上首次股权激励实施时间为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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