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控技术: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中控集团提供资金拆借,并曾为中控信息、中控集团提供关联担保,需关注关联交易程序、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及发行人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10-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控技术
审核编号
3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78页至第1-1-280页、第1-1-464页至第1-1-465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中控集团系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控集团存在资金拆借,并按双方认可资金成本结算利息;截至2019年9月30日,相关借款已全部结清,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发行人曾因中控信息和中控集团生产经营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担保均已全部解除,履行期间无异常情况;截至申报稿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公司担保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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