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利扬芯片:发行人存在契约型基金“三类股东”永晟三号基金,涉及基金备案、管理人登记、过渡期安排、权益代持及锁定期合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0-1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利扬芯片
审核编号
40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9页至第1-1-51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永晟三号基金为契约型基金,持有发行人17,000股,持股比例0.017%,二级市场购入。永晟三号基金已于2020年1月14日完成私募基金备案,基金备案编号SJP568;管理人宁波晟川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P1069654。发行人披露该基金不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投资人不存在为相关主体代持基金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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