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丰智能: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外部股东历史上存在业绩承诺、估值调整、股份回购、清算补偿、共同出售权、强制出售权等对赌或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并在申报前进行清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9-23 · 终止

公司名称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丰智能
审核编号
6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55-58页;法律意见书第30-3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王振华、蒋东丽、王然与济南复星、马强、唐斌、张良森、林文海于2017年7月3日签署投资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赎、业绩承诺、现金补偿、优先购买权、共售权等内容;2018年10月30日相关方又签署投资补充协议(二)和(三),约定共售权、强制出售权、股权赎回等内容。王振华与深创投于2017年6月30日签署股东协议补充协议,约定股权回购等内容;发行人、王振华与深创投、济南创投于2018年10月30日签署增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约定共同出售权、强制出售权、股权回购、清算补偿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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