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泰丰智能:发行人主要土地、房产及部分设备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若不能偿付到期借款,可能导致相关资产权属发生变化。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09-23 · 终止

公司名称
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泰丰智能
审核编号
6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招股说明书第32-33页、第143-145页、第370页;法律意见书第51-5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以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抵押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5,315.65万元,占公司净资产31.16%。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数控卧式铣床等29项评估值共3,793.50万元的设备存在抵押;公司所有厂房均处于抵押状态;公司所有土地使用权均处于抵押状态。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包括华夏银行济宁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担保金额5,000万元;工商银行济宁开发区支行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土地及地上房产,担保金额8,600万元;浦发银行济宁分行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机器设备,担保金额3,79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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