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九号智能:发行人为开曼红筹企业并拟发行CDR,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股票股东在法律地位、权利行使路径、分红派息、表决权、退市后安排及境内判决境外执行方面存在差异,需要通过存托协议、章程及承诺安排保护境内投资者权益。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0-09-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存托凭证持有人并非发行人直接股东,其投票权、收益权等需根据《存托协议》通过存托机构间接行使;若发行人或存托机构未履行《存托协议》,或存托机构分红、表决未充分代表持有人共同意见,存托凭证持有人利益可能受损。涉及存托凭证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如需在开曼或其他境外法域执行,可能需要履行境外承认和执行程序。发行人已作出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在权益受损时获得相当赔偿、境内投资者权益保护总体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