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来股份: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上海葆光及其第一分公司存在市场监管、环保行政处罚事项,需判断是否影响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及发行上市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9-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东来股份
审核编号
3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4页;第3-3-1-13至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上海葆光汽车涂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报告期内曾经控制的企业,2018年9月4日因违反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相关规定,被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1万元;上海葆光汽车涂料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被上海市嘉定区环保局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万元。除上述违法违规情况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曾经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违法违规受到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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