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力达: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低于原验资报告所载经审计净资产,涉及注册资本缴纳及资本公积差额补足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0-09-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力达
审核编号
35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24-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宏力达有限于2016年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计净资产为62,480,480.53元,折为3,900万股并将23,480,480.53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于2016年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为46,245,140.05元,较原验资报告所载经审计净资产减少16,235,34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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