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力达: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时,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低于原验资报告所载经审计净资产,涉及注册资本缴纳及资本公积差额补足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0-09-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宏力达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原审计净资产为62,480,480.53元,折为3,900万股并将23,480,480.53元计入资本公积。发行人于2016年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为46,245,140.05元,较原验资报告所载经审计净资产减少16,235,34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