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世华新材:注册稿披露五名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协议安排,涉及控制权稳定、表决分歧解决及股权集中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9-0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世华新材
审核编号
38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6页至第1-1-5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顾正青,实际控制人为顾正青及其配偶蒯丽丽、吕刚、蔡惠娟及其配偶计建荣五人。五人具有一致企业经营理念和共同利益基础,自公司成立至今密切合作,在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前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未出现表决分歧,共同控制公司。顾正青及其配偶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62.20%的表决权;吕刚持有26.70%股份,蔡惠娟持有10%股份,计建荣为蔡惠娟配偶并任公司董事,五人合计控制98.90%的表决权。五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上市后五年内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事项上保持一致行动,无法达成一致时以顾正青意见为最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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