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海科技:股份公司设立时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合法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0-08-2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5年5月,芯海有限审议通过以海联智合作为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平台,除卢国建外的激励对象包括万巍、王金锁、谭兰兰、乔爱国、谢韶波、齐凡、黄昌福、廖文忠、毛力等;转让价格对应芯海科技股权为1.00元/注册资本,对照同期私募价格19.80元/注册资本,应确认股份支付费用4,120.36万元,导致发行人2015年9月30日股改基准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889.25万元,股改时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形已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