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芯海科技:2014年发行人前身涉及向陈剑山支付5万元现金的单位行贿行为及其对发行上市条件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反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及商业合规 · 2020-08-2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芯海科技
审核编号
377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12页至第1-1-213页;第8-3-12页至第8-3-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和执行裁定书,2014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卢国建为感谢陈剑山在芯海有限申报“高速模数转换(ADC)芯片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扶持资金过程中的帮忙与关照,于2014年春节前送给陈剑山5万元现金;陈剑山被判处非法收受包括芯海有限在内6家单位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0万元,该案已经结案并执行完毕。5万元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经时任副总经理与时任总经理商议后,由卢国建代表芯海有限实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