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慧捷科技:发行人由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共同实际控制,需关注共同控制认定依据、一致行动安排及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0-08-10 · 终止

公司名称
慧捷(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慧捷科技
审核编号
46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49-53页;第15-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周大志、孟宪勇、张宏合计持有发行人65.2034%股份,报告期内三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未发生变化。三人于2015年10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9年11月7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至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之日止不得退出、解除或撤销一致行动安排。三人还分别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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