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奥来德:发行人与部分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曾存在业绩补偿、回购、反稀释、优先认购、领售权等对赌及特殊权利安排,需关注相关安排是否已在申报前清理以及是否仍可能恢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8-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吉林奥来德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奥来德
审核编号
38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6年11月,杭州南海、张鹏(董事)与公司及轩景泉、轩菱忆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业绩承诺补偿、回购安排、反稀释、优先认购权、领售权等对赌事项。2020年2月相关方签署新的补充协议,约定上述对赌事项条款以及根据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要求需在递交上市申请日前解除的其他条款,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相关证券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同时约定发行人撤回申报资料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驳回上市申请的,原补充协议效力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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