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海德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短期资金拆借及历史资金占用。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0-08-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海德曼
审核编号
33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92页、第1-1-200页至第1-1-202页;第3-3-1-16页、第3-3-1-3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向高长泉、郭素琴、高兆春、郭秀华等关联方拆出资金,向郭素琴、高长泉拆入资金。申报稿列示2016年至2017年1月多笔资金拆出及2015年至2018年2月资金拆入;相关资金拆借时间较短,未约定利息,相关利息费用对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2017年2月以来公司未再发生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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